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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好天氣已經是過去式
昨天的淺藍的天空 今天坡上一片灰灰的棉毯
風大 但不會冷 (可是老公說會冷....)


今天開始產檢就是一週一次了
骨盤跟後背都有種"壓力" 也很容易變得緊緊的....
嬰兒床也買了 (下次再公開)
明天我媽媽也會到荷蘭了
其他東西也準備得差不多了
剩下 就是我們自己要有心理準備 等寶寶出生了


再等寶寶來報到的同時
我在此 跟各位分享一下我最近看過的另一本書吧
這本書就叫 "UGLY"
對 就是"醜" 的意思囉

2. "UGLY" - Constance Briscoe (英國)

Ugly
(圖案來源: Amazon UK)


很有impact的書題吧? 我也是被這個書題吸引而拿起這本書的. 書背的評語說:


"Utterly extraordinary. Harrowing, deeply disturbing, but ultimately inspiring." - Daily Mail


很明顯就是兒童虐待的故事, 而且是作者本身經驗過的真實故事. "UGLY" 這個書題是從作者的媽媽常常跟她說的話, "主啊, 我親愛的主啊, 為什麼她是這麼醜? 醜啊, 醜啊." 取的名字, 也變成了她另一個稱號. 根據她的回憶錄, 她媽媽有機會就踢她, 揍她, 打她, 罵她, 汙辱她, 在他人面前讓她難堪, 把她的東西沒收, 要求小小十幾歲的她付房租, 等等, 身體上, 精神上, 做出了不可思議數不完的惡行. 還說她這一生最後悔的事就是生下了作者. 沒機會欺負作者就自造機會找她麻煩. 為什麼呢?


她媽媽跟兩個男生, 作者的爸爸, 後來跟她爸爸分開後跟另一個男生總共生了十一個小孩. 可是她媽媽也沒有這樣對付其他小孩. 為什麼只會對作者這樣? 說爸爸媽媽對每一個小孩得愛都是一樣的. 可是, 實際上, 每一個小孩都有不同的個性, 只要是人, 多多少少對每一個人都會有不同的感覺, 不同的對待方式. 但, 雖然對待方式不是統一的, 父愛母愛, 對每一個小孩應該是大同小異. 但, 作者的媽媽, 很明顯地, 將所有的仇恨往作者丟. 根據作者, 她說第一, 應該是因為他到很大還有"尿床"的"壞習慣". 但, 這當然也不是她故意的. 醫生跟她說她會尿床因為生活裡有讓他緊張的因素在, 因此她會尿床. 所以她有時無法忍了, 沒辦法住在家裡時, 住在別人的地方都不會尿床. 但, 她媽媽還是不懂. 還是看不清楚. 只要她尿床, 就以一些難堪的名字, 例如說 "Miss Pissabed (尿床小姐)" 這樣稱呼她, 然後打她, 揍她, 踢她還不夠, 還要她繼續睡在被尿過濕濕冰冰的床和棉被裡, 不允許她換床單, 這樣處法她. 第二, 應該是因為她不會像其他小孩乖乖什麼都不說, 不會"應嘴", 就像一隻乖乖的狗隨她媽媽高興. 作者不是. 她感到問題, 有時就會"應嘴". 有一次她受不了了, 還去了法院告過她繼父 (她繼父也虐待她). 所以這個讓她媽媽更厭煩她. 


小時候乖乖被欺負的作者也開始學會如何自己生存下去. 第一是被逼的. 第二是她天生不認輸的堅強. 十五歲的時候, 她媽媽丟下她跟他兩個姊姊搬出去因為她們的新家 "沒地方讓她們三個住". 可是兩個姊姊還是有被媽媽邀請隨時可以去新家找她, 在新家吃飯.... 可是作者呢? 她媽媽對她的質問, "那, 媽媽, 我呢?" 是, "妳啊? 妳不是有工作嗎? 妳不是已經長大了嗎? 那妳應該會自己照顧自己吧?" 這樣, 從十五歲起, 她就邊工作, 邊上學, 有時還要接三個工作, 一大早工作, 然後去上學, 晚上又接夜班工作, 這樣過了四年. 後來, 比他人還努力的她, 終於考上大學了! 她一直想當律師, 這個夢想就快要實現的時候, 因為她媽媽不幫她填一些資料, 讓他無法取得補助金, 因此她又要工作一年, 因為連續五年自己扶養自己就可以取得獨立申請補助金的權利. 


最後, 她終於要上大學時, 她去了她媽媽家告訴她媽媽她要上大學了. 這個時候, 她媽媽也是愛理不理繼續做她的家事. 連臉都不抬上看這個小孩. 最後, 作者跟她媽媽說: "我一生最後悔的事就是我出生那一天, 不幸的, 我就是跟你在同一個房間裡!" 她想要的只是每一個小孩擁有的母愛. 可是不但沒得到母愛, 她得到的是仇恨. "我只是想愛你的媽媽," 作者說, "但, 是妳讓我恨你的!" 什麼事可以讓這個媽媽這樣對待她自己生的小孩? 且她又去領養了一個完全無關的人的小孩? 她的行動讓我們搖頭嘆氣... 這完全是個謎. 生下小孩就是要疼, 不是拿來當自己的出氣桶. 雖然父母也是人, 偶爾也會生氣, 也會心情不好, 也會錯做, 可是她媽媽好像是把恨她這件事當作她每一天活著的目的. 又, "剛好"是她, 不是別人. 


看完了這一本書, 有種心酸, 心疼. 因為這一些事留下了很大的傷口在作者的心, 這個傷口在她的心已很久糊爛了, 產生一種毒氣叫 "仇恨" 和 "憤怒". 因為她還抱著希望的時候, 她媽媽沒有救了她... 不管我們相不相信, 這種感情會慢慢地生根, 吃掉我們的心, 讓我們健康的心生病. "我不會原諒她的," 作者說, "我試過, 但我不能." 她這一生就這樣抱著仇恨過嗎? 如果是這樣, 我覺得太悲, 太令人心疼了... 恨人需要很多力氣. "恨" 這個感情是活的, 它會滲透我們的心靈, 會控制我們的生活... 如果沒有它, 生活該多輕鬆... 原諒人, 需要拋開任何"pride", 那一些 "我該有的權利, 我該有的公平的結果" 的要求都要拋開, 丟掉. 這是一件很難的事. 只有神才能讓我們做得到.      


作者很堅強, 她往前看, 相信自己的potential, 且最後成功了. 她達到她一直抱在心裡的夢想. 可是堅強雖然可以讓一個人往前走, 讓一個人拋開所有的悲傷達到夢想, 但它不能讓一個人的心理的傷痕治癒. 它只能把她蓋過去, 當作沒發生過. 每一個人在一生當中一定都有被傷害過的經驗. 被朋友, 被家人, 被情人, 被長輩... 那個傷害的人對自己越重要傷痕越深越大... 雖然每個人被傷害後的傷口的大小是不一樣的, 就像我們跌倒時, 感到得"痛"是個個有差, 但不管會不會感到痛, 我們不能選擇要不要被傷害.


我也曾經被傷害過. 被傷害的時候, 心裡一直想, "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 "我不應該受這一些委屈的!!!" 這就是pride. 可是我怎麼氣, 怎麼怨, 對傷害我的人卻無覺. 說不一定對方根本不知道我被傷害了也說不一定. 後來, 我氣累了. 傷心也傷心夠了, 突然我覺得這一些多無意義... 氣一個人不但不能改變什麼, 到最後自己受到更大傷害, 不快樂的不是誰就是我自己而已... 想想我自己, 難道我自己沒有傷害過人嗎? 後來我還是想到神了. 在祂眼裡, 我不但不是沒傷害過人, 有時明明知道會傷害到人, 生氣的時候也是會故意講一些話去傷人, 因為我的目的就是要對方難過. 我... 是不是也應該被原諒的? 想一想, 我終於明白我沒什麼權力不原諒人, 因為我也是需要被原諒的, 我也是傷害過人而已被原諒的. 所以我就決定, "好. 雖然很不想, 也不知做得到做不到, 神我決定我要原諒這個人. 我會做好我自己的份努力去原諒他, 所以也求求您, 幫幫我真的能原諒他, 不管他會不會領情, 會不會道歉, 我就是決定要原諒他. 所以您要幫幫我...." 後來我心裡就輕鬆好多, 好像自由了. 神奇的是, 我真的不在記恨被傷害時的苦味了. 心也平靜, 平安, 自由了... 而且, 神對我的改變卻改變了傷害我的人. 祂改變了對方的心, 後來經過了一段日子後, 我還是有收到他的道歉....


我不敢說作者也應該這麼做, 因為她受到的痛苦不能跟我的比, 但我還是希望她能求神幫她原諒他媽媽, 就算不是為了她媽媽, 也要為了她自己這麼做. 我在想, 作者這麼多年的痛苦都熬過, 一直沒跟任何人說她曾經被她媽媽虐待過, 包括他自己的先生在內(不知是不是她老公, 因為一直都說她的"partner", 是她兩個小孩的爸爸而已)..... 為什麼事情過了這麼久, 才將事實公開? 她的用意是只想回憶而已嗎? 就像一件事悶在心裡一直沒有說會痛苦一樣, 她需要把她講出來, 讓自己的心裡舒服一點嗎? "我想我要把我的過去寫下來," 作者說. 可是為了什麼?


她的UGLY賣了400,000部的現在, 她媽媽起訴抗議說這本書裡寫的都不是真實. 應該這也是作者在她的書出版之前就已料到的事吧. 知道她媽媽會抗議. 知道會引起"家庭"裡的風動. 可是她還是寫了, 還是出版了. 為的是什麼? 報復? 取得觀眾的同情? 看來不太像. 作者的個性堅強獨立. 不太想是過了這麼多年才突然想起要取得觀眾的同情或是為了報復而寫作的人. 在書裡, 她也說過, "我不想被同情. 所以我的朋友們, 我的旁邊的人群, 越少人知道越好." 那為什麼現在要公開? 而不只是公開給自己的家人和朋友知道而已, 還寫本書給全世界都知道? 


不管打官司之後, 是她或是她媽媽贏, 書裡的每一件事是真是假, 只有她媽媽跟他(當然還有神)才知道事情的真像. 不管她的寫作裡的每一件事是不是真的, 無法否認傷害已經被造成, 關係已經破裂到無法修飾的地步. 從這本書裡可聽到一個小孩的痛苦的哭喊, 對母愛(或父愛)的渴望, 想求救又不想讓人看到虛弱的自己的矛盾, 雖然堅強, 雖然不認輸, 雖然很獨立, 但畢竟是一個小孩. 而這個小孩, 經過了這麼多年還是活在作者裡, 讓他寫出這本書, 因為沒了這個小孩, 就沒有現在的她. 為的是什麼? 我想說不一定她所期待的就是她媽媽看了這本書之後, 對她說的一句話. "女兒, 我對不起你. 我愛你." 因為記者問她說, "其實在妳的心理, 妳是不是還愛著妳媽嗎?" 她毫不猶豫的說, "當然不是. 但, 我曾經想要她愛我嗎? 當然. 可是她沒有(愛我)." 她說過他不會再跟她媽媽講話, 也不會再見她. 可是作者現在五十歲, 她媽媽七十四歲, 為了這本書內容的真假打官司. 為了不就是想要挽回一個公道? 為了不就是一句 "對不起" 或是 "我愛你"? 因為只有這樣, 作者破碎的心靈才能得救, 才能治癒? 為了不就是找回心靈自由, 從過去的傷痛中解放出來? 所以打官司
誰贏誰輸, 應該不是重點. 重點是兩個人, 媽媽跟女兒能不能這本書的存在而打開胸懷和解... 所以我相信她媽媽一直否認這本書所寫的事件的真實性, 對作者而言又是另一種傷害, 因為這代表她否認她對作者所造成的傷害, 也不在乎作者的心中. 不管她過去的人生裡對作者做了什麼, 她必須承認她讓作者有這樣的 "記憶" 和 "恐懼" 的回憶. 希望這兩個母女不要再爭書裡的真實性, 因為她們比誰都清楚什麼是真什麼是假, 然後有一天會和解... 雖然很難, 可是不是不可能的事... 看完這本書, 默默為她們祈禱...


[參考文件]
如果有人對我文章裡所提到的 "打官司" 之事有興趣的人, 以下連結有不錯的新聞報導. 

TIMESONLINE (1)
TIMESONLINE
(2) 
NEWS Scotsman: 這篇文章寫得很仔細

另外, 新聞報導裡有提到說她已經出版第二, 三部的UGLY了. 第二部好像叫 "Beyond UGLY," 我自己也想買一本來看看. 第三部我就不是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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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kkerTreeFamil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